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3-17
请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相关资料通过邮箱报送我委(价格司)。拒绝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对监审人员要求。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3-17
为做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日前召开视频会议,调查输配电成本监审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
来源:新华网2022-03-04
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介绍,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了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3-03
为做好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视频会议,调度输配电成本监审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3-02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了政策出台背景和重点措施,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和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3-02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是煤炭市场价格的“压舱石”。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产生这个老大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煤、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有效衔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介绍,合理区间是在充分考虑成本的基础上确定的,兼顾煤、电上下游利益,并与煤电市场化电价机制妥善衔接,可有效实现“上限保电、下限保煤”。
来源:电联新媒2022-02-25
2021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能源保供工作机制专题座谈会上指出,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至合理区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2-24
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00,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为方便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先生,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先生,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先生,请他们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