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2020-09-21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文件要求,允许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分布式电源以适当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但增量配电网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此次补充通知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增量配电网作为公用电网的属性;二是允许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分布式电源以适当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增量配电网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要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