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1-06
5.2 社会监督5.2.1 社会监督途径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网络平台、心连心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5.2.2 社会监督处理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由市应急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1-06
第二十七条【碳排放信息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应当7月1日之前公开上一年度碳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一)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
二十三、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开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扬尘污染的社会监督,推动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5
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2023-01-05
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三)注重宣传引导。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01-05
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3-01-05
鼓励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借助有关媒介广泛宣传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识,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公众举报污染土壤、地下水等行为。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1-0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4
(十六)加强社会监督。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3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引导社会监督,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宣传,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要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私极举报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1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等生态环境监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