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9
国资委的成立与随后公布实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被公认为“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并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2003-06-16
此外,《暂行条例》的通过并实行,使得今后国有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推动和实现国有资产按“有进有退、能进能退”的原则有序流动,对促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加快以场外协议转让为主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出售转让的进程 国有股问题作为长期制约证券市场的因素,拖得越久矛盾积聚得就越大,如果监管层能制定一个公平竞争进入的平台,二级市场的走势可能就会发生分化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成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来源:国资委网站2007-07-26
与此同时,我们抓紧制定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