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萤火虫售电2018-11-29
广东2019年的年度合同集中交易第二轮于今日上午9点开始,开盘不到6分钟的时间里,8.65亿电量全部成交,至此,200亿电量都已成交,年度合同集中交易提前结束。...广东2019年年度合同集中交易首日已完成95.7%!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8-11-29
11月28日上午9:00-11:00,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9年年度合同集中交易第一轮开盘,现将未经安全校核的初步结果通报如下: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1-28
详情点击:9.广东2019年电力市场年度集中交易:开盘第一日 均价-38.73厘/千瓦时2019年的年度合同集中交易于今日上午9点拉开帷幕。...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年度合同集中交易的总规模上限为200亿千瓦时,供需比限定为1.1。
来源:萤火虫售电2018-11-28
2019年的年度合同集中交易于今日上午9点拉开帷幕。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年度合同集中交易的总规模上限为200亿千瓦时,供需比限定为1.1。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8-11-23
11月23日上午9:00-11:00,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8年12月份发电合同转让集中交易,现将未经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通报如下: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18-11-2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12月份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不设交易总电量上限。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应认真开展用户月度用电需求预测工作,综合考虑年度双边协商、挂牌交易分月计划后计算月度剩余交易电量空间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1-20
供需比仍为1.1广东省能源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年度合同电量集中交易的通知》,交易规模200亿千瓦时。交易时间为2018年11月28-30日,上午9:00-11:00。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18-11-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省能源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年度合同电量集中交易的通知》,交易规模200亿千瓦时,发电侧总交易电量上限为220亿千瓦时,成交电量达200亿千瓦时交易结束,供需比仍为1.1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8-11-16
对于用户去产能、环保停产有关证明材料的发文时间,在月度集中交易申报需求时间截止之前,该用户不能参与交易月份的免考核;在月度集中交易申报需求时间截止之后,该用户可参与交易月份的免考核。...4.7.2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合同电量转让”集中交易前,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双方合同执行。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11-14
广东电力交易市场已形成了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年度合同集中交易、月度集中竞争交易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等四种市场交易品种。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18-11-13
具体时间流程见《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12月直接交易(集中交易)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组织开展2018年12月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公告如下:一、交易市场主体已按照《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12月直接交易(集中交易
来源:南方电网报2018-11-07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2018-11-02
(四)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完成校核后,组织开展年度集中交易。2019年年度集中交易规模为200亿千瓦时,具体交易安排另行通知。...年度集中交易结束后,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相关单位组织做好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年度集中交易的安全校核工作。二、月度交易安排考虑安全约束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有效市场供需比暂定为1.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30
在交易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各市场成员可以进行多次集中交易申报,以最后提交的申报数据为准。...第二节 集中竞价交易第四十五条在规定的集中竞价交易时段内,参与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要求申报电量、电价等集中交易数据。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18-10-30
在交易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各市场成员可以进行多次集中交易申报,以最后提交的申报数据为准。...第二节 集中竞价交易第四十五条 在规定的集中竞价交易时段内,参与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要求申报电量、电价等集中交易数据。
来源:走进电力市场2018-10-29
2)交易类型及限额交易方式方面,包括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交易周期包括年和月。前一年年底进行年度交易,包括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每月进行月度的集中竞价交易。另外发电企业之间可以进行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18-10-25
10月25日上午10:00-11:00,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8年11月份发电合同转让集中交易,现将未经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通报如下: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0-19
第四款修改为:月度交易中,单一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交易总电量的15%,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交易总电量的20%。
第四款修改为:月度交易中,单一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交易总电量的15%,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交易总电量的20%。...但在2016年3-5月广东的三次月度电力集中交易中,电厂向需求方让利5.3亿元,其中预计有近4.5 亿元被售电公司获得。平均计算,售电公司一度电能获得0.13元的差价收益。
来源:福建能监办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