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2020-04-29
固废法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主要作了以下规定:第一,关于过度包装治理。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
来源:中新网2020-04-29
此外,在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
来源:最泰安2020-04-29
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来源:环保圈2020-04-29
为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专门增加了以下几方面内容: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27
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作出了相应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0-04-26
主要意见包括: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的治理;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网2020-04-24
本次会议将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主要修改包括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和有关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方面的规定,加大对过度包装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2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17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实施回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16
第二十五条【包装物减量】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防止过度包装,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对已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予以标注并回收。
来源:铜陵日报2020-04-15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落实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餐饮、娱乐、宾馆等经营服务单位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减少垃圾的产生,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在商场
来源:江苏人民政府2020-04-08
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04-07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04-02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4-02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全力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4-02
来源:惠州日报2020-04-01
监督、引导企业减少商品的过度包装;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1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3-31
集市和社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区域、大流量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和理念,引导公众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