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相章分享VOCs治理技术2021-08-09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2021-08-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来源:广州人大2021-08-08
经监督检查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改正。...第五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6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遗撒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工程施工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8-05
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记入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进行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5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责任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按照规定配备生活垃圾管理员
来源:杭州市发改委2021-08-04
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经责令改正无效后,供电企业在确保不会引起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前提下可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市发改委下达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指令后,各级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4
第二十二条【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加倍处罚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可以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04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关经营者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运输防止物料遗撒的,分别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8-04
原南海环保局作出的南环违改(丹)〔2018〕38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亦认定原告的行为属于未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扩建的违法行为。...据此,综合原告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和原南海环保局作出的南环违改(丹)〔2018〕38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可知,原南海环保局认可原告建设项目于2000年11月17日经过环境保护验收,后于2001年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4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机构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或者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建设单位未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要求或者明示、暗示其委托的单位违反绿色建筑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8-03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从事风险管控、修复的单位从事同一项目的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 输油管、储油罐、加油站的设计、建设和使用不符合防腐蚀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8-03
2018年6月4日,厦门生态局作出闽厦(监察)环改[2018]2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中环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2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大江网2021-08-01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责任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处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生活垃圾管理员、操作员等处三万元以上罚款《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7-29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华龙网2021-07-28
在二次审议稿中,有一条新增规定表述为:“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所在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7-26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对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予以处罚:(一)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渣土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渣土的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07-23
第三十条【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