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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伪造监测数据”相关结果1424

      来源:法制日报2015-02-12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网2015-02-11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2-11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新旧《环保法》哪里不一样

      来源:海通证券2015-02-10

      排污企业:对于偷排、伪造监测数据、企事业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除了以上几点之外,新《环保法》中补足了部分原有环保法中的部分监管漏洞,如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列入违法排放事项;规定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2-03

      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规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康姆德润达公司2015-01-26

      环境监测总站加强了仪器设备性能检测;进行点对点数据传输,避免干扰;建设远程指控平台,观察审核数据有效性;制定配套指标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比对测试等检测质量检查;并在其中选择378个站点作为国家直管站;强化责任追究,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人员严格追责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5-01-2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国土资源环境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一)擅自变更国土保护和治理规划的;(二)未按国土保护和治理规划组织实施的;(三)擅自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四)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法制网2015-01-16

      监测员称知道新环保法规定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第63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5-01-15

      《办法》列举了4种典型的违法排放污染物情形:一是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来源:法制日报2015-01-14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提出,对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处罚,这5种违法行为包括: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南京日报2015-01-13

      在本起案件中,针对中国水泥厂的违法行为,市环境监察总队对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补交排污费近260万元;同时,公安部门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杨某,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1-12

      对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地方政府是《实施细则》实施的责任主体。考核工作由福州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考核结果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

      来源:发展导报2015-01-10

      同时,新《环保法》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有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等

      来源:金华日报2015-01-09

      第六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1-06

      第六条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1-06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法2015-01-06

      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法制日报2015-01-05

      就按日计罚而言,新环保法规定,超标排污,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5种情形,在环保部门作出责任整改的处罚通知书后,依然拒不整改的单位,环保部门可对其作出按日计罚处罚。

      来源:海通证券2015-01-05

      排污企业:对于偷排、伪造监测数据、企事业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除了以上几点之外,新《环保法》中补足了部分原有环保法中的部分监管漏洞,如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列入违法排放事项;规定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

      来源:新疆人民广播电台2015-01-04

      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对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管理者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不及时查处的;第六个是,违反本法规,查封、扣押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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