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尚法新闻2020-05-08
这次修订首次在环境法律中明确了“污染者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原则,还确立了“固体废物强制回收”“控制过度包装”以及“固体废物污染损害举证责任倒置”等一系列法律制度。
来源:城市治理研究中心2020-05-07
新加坡政府在提倡垃圾分类投放的同时,为不给居民因垃圾分类过细增加相应负担,注重减少垃圾产生的源头,如减少过度包装等,并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再回收利用上下功夫。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2020-05-06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电器电子、过度包装与塑料污染、污泥、实验室固废管理制度与要求。...固废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统一的固体废物产生量核算方法及基础信息数据库、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制度与智慧化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不利于摸清固废产生量底数、施行过程监管与精准治废;固废管理标准体系亟待更新,网购和消费时代带来的过度包装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5-06
33.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来源:韦伯咨询2020-05-06
2、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2020-05-05
在过度包装治理方面,法律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
来源:金台资讯2020-04-30
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六是,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
来源:国际在线2020-04-30
此外,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新版固废法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相关链接:重磅!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30
固废法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主要作了以下规定:关于过度包装治理。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
来源:新华网2020-04-29
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明确污泥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基本要求。法律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29
固废法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主要作了以下规定:第一,关于过度包装治理。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
来源:中新网2020-04-29
此外,在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
来源:最泰安2020-04-29
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来源:环保圈2020-04-29
为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专门增加了以下几方面内容: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来源:法制日报2020-04-27
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作出了相应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0-04-26
主要意见包括: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的治理;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网2020-04-24
本次会议将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主要修改包括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和有关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方面的规定,加大对过度包装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22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4-17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实施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