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杜研究院2020-02-11
根据以上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存在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查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