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核集团2023-08-07
抓住机遇实现创新发展;五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践行安全是核工业的生命线理念,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树牢安全底线;六是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人才储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锻造优秀人才队伍;七是要增强保密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来源:广西人大2023-08-07
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广东省人大2023-08-04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按照规定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来源: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发电分公司2023-08-04
同时围绕重要场所的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和身边的泄密隐患,带领涉密人员进一步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政策法规和防范措施,熟悉了解自身岗位保密风险点,进一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3-08-02
1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08-01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订应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涉企政策调整应设置合理过渡期。(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五、营造良好氛围25.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8-01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3-07-31
7.其他要求:(1)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2)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7.其他要求:(1)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2)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3)根据《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
来源:上海人大2023-07-31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7-31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基准能源资源消耗量及计算方式、基准费用及计算方式、节能量及节能量调整核定方式、服务绩效目标、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保密责任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7-31
完成审批后的排污许可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一)申请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地方环境管理要求,收集填报所需基本资料,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申请表并按规定完成信息公开(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后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交申请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23-07-28
七、注意事项(一)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二)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报考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7-28
来源:中国电力2023-07-27
除非保密需要,市场信息不仅要对市场成员公开,还要对全社会公开,便于社会成员了解和参与电力市场,吸引外来投资进入。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07-26
推进量子可信云、量子通信器件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参与量子保密通信干线建设,推动量子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金融科技、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应用试点。...推进量子可信云、量子通信器件联合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参与量子保密通信干线建设,推动量子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金融科技、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应用试点。三、重点任务(一)强化人工智能核心要素支撑。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7-26
样品的可靠性以及结果判定的准确性;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联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设置专题专栏,确保能力验证的方案公布、机构报名、样品发放、数据结果汇总等工作有序推进;要采取干扰样、平行检测等各类技术措施,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来源:中核福清核电2023-07-26
在严格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同时实现包括办公电话、个人手机电话、5g专网号码通讯录实时同步,在5g终端、办公电脑pc端均可实时获取通讯录。
来源:国网浙江电科院2023-07-25
信息技术研究室积极推进量子保密通信应用研究,开展了配电自动化量子保密通信实战攻防、电力量子通信安全性评估、电力量子保密通信体系设计等工作,为量子加密技术在电力行业的深度应用提供支撑。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2023-07-24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餐厨废弃物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违法活动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或者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