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29
35 蒸吨 / 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不再新建35 蒸吨 / 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到2020 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 42.8% 以下,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5% 。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8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7
未划定的盟市应尽快完成划定工作,细颗粒物连续两年未稳定达标的盟市,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已完成划定工作的盟市,应切实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6
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及时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环保局3.开展燃煤锅炉(炉灶)综合整治。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25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10-25
未划定的盟市应尽快完成划定工作,细颗粒物连续两年未稳定达标的盟市,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已完成划定工作的盟市,应切实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5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配合)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因地制宜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根据各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选择禁止燃用燃料组合分类。2018年确定ⅰ、ⅱ、ⅲ类禁燃区范围。(省环保厅负责)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10-2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24
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并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018年4月底前,各县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4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18-10-23
同时,严格耗煤项目准入,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
来源:浙江发改委2018-10-2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2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22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10-22
严格落实原环保部2017年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19
加强煤质监管,明确散煤煤质管理要求,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烧煤炭及其制品等。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19
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并加大调控力度:优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同行业内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