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19
增加对火炬、储罐、装卸等过程的在线监测能力,建立重点园区vocs源谱和精细化排放清单;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9-19
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逐企建立清单台账,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2018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依法确定重点排污单位范围,扩大排污口在线监测企业覆盖面,到2019年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含vocs排放重点源)
继续扩大重点大气污染源监控范围,将排气筒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19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1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18
包括评价年度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上的经营者,符合环境信用“一票否决”行为的经营者,各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经营者。二是应约评价。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9-17
由市环保局牵头,分级分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完善监测、技术规范;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9-13
9月10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在其官网公布了最新的《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内共有企业427家。此外,石家庄市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石家庄市公布《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最终版)附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13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延伸阅读:169家 河北省石家庄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9月10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在其官网公布了最新的《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内共有企业427家。此外,石家庄市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9-10
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来源:政院检测2018-09-06
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04
具体内容如下:大庆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根据《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2017年大庆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庆环规〔2017〕2号)中确定有122家重点排污企业。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8-09-04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排污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为2020年:(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9-03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0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31
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本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本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31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8-08-30
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污染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底前,主要排污口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检测设备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9
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以《2018年惠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惠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公布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为基础,由县区人民政府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