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电监局2008-09-19
检查工作结束后,东北电监局将根据电力企业自查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于10月30日前完成《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并报送国家电监会。...为掌握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了解存在问题,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办输电32号)要求,在电力企业自查阶段完成后,于9月11日启动了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