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1-29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加强人员卫生防护。...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六)其他技术要点。
来源:营口生态环境2020-01-29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1月23日,市局主要领导带队到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现场检查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情况,要求加强处置车间消毒频次,确保当日收集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完毕,坚决不能堆存;运送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1-28
佳木斯、伊春、七台河、鹤岗等地成立检查小组,对医疗废物分类储存、转运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1月26日11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已完成168家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已责令立即整改。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1-21
针对潼关中金公司自2013年以来历史堆存8万吨氰化尾渣处置问题,3次召集潼关中金公司及尧柏水泥集团进行协商,确定协同处置方案及相关管理要求,并于2019年11月9日起正式启动转运工作,截至目前已安全转运处置氰化尾渣
来源:交通运输部2020-01-19
(9省2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指导)5.落实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
来源:江西晨报网2020-01-15
对此,邹寒山表示,此次南昌在全省率先建立三处危废集中收集暂存场所试点,可初步满足南昌市内小微产废企业的需求,“接下来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利用行为,探索一条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来源:长江网2020-01-15
、回收船接收、交岸处置”的“零排放”处理模式,由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单位为停靠在码头的船舶进行生活污水接收,再交由槽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单位处理,有效解决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的难题,打通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的最后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1-09
依法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八条【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示范和监督。
来源:南昌生态环境局2020-01-08
同时,为江西省全面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和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场所,切实降低产废企业委托处置成本,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利用行为,探索了一条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建设项目的正式投产运行将有效地解决南昌市汽车维修行业及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困难、委托处置利用成本高、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平台申报率低、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有效地规范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及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行为
来源:中国石化朝阳e站2020-01-08
通过合理利用危废暂存设施,优化合规转运处置流程,最大程度节约费用。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2020-01-06
小微产废单位普遍反映处置费用较高,处置费用每吨高达1.5万元,而且设置了起步价,即使小微产废企业不足1吨的危废仍按1吨起步价签订年委托转运处置协议,有时还得不到及时转运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3
制订所辖区域内能够安全处理所有五类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方案,2020年底前各省辖市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必须满足本地实际需求;到2022年,各县(市)具有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2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置设施与前款规定的收集设施的有效衔接,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11
要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用地,确保设施及时落地。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荆楚网2019-12-10
省港航局局长王阳红表示,很多船舶没有按规定使用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特别是针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和转运上岸处置接收能力不够。...12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港航局了解到,为解决船上污染物收集处置及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的突出问题,湖北省将在长江汉江建设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避免船舶污染物直排入江。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07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确需关闭、拆除的,应当依法核准,并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防止环境污染。...第六十一条 船舶及海上作业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第六十二条 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的职责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2-03
确需异地转运、处置污染土壤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以及修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管理台账,制定转运计划,并在转运前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2-02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确需关闭、拆除的,应当依法核准,并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防止环境污染。...第六十一条船舶及海上作业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第六十二条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的职责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1-28
第十五条【污染防控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等污染防控措施。...第十七条【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收集、处置设施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的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用地,也不得改变其用途。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11-22
第十九条(改变用途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拆除或改建生活垃圾分拣、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利用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