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4-03-28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各地在2024年1-2月这两个月累计的原煤产量,整理如下:...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1-2月份能源生产情况。全国原煤生产有所下降,进口较快增长。1—2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7.1亿吨,同比下降4.2%,上年12月份为增长1.9%;日均产量1175万吨。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3-27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统计局、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来源:国家统计局2024-03-27
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40.6亿元,同比增长10.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34.9亿元,同比增长0.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03-27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03-26
牵头领导:周战杰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130.建设更强担当的有为政府。
来源:平阳县发改局2024-03-26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阳县统计局2024年3月26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3-26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相关计量规范和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相关区政府)(三)推进实施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根据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要求,组织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相关工作
来源:中电联2024-03-26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2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7.1亿吨,同比下降4.2%,日均产量1175万吨。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03-25
03 国内油气生产稳定增长2024年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1至2月能源生产情况。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油、天然气生产稳定增长。原油生产稳定增长,进口增速加快。
来源:煤炭工业2024-03-22
榆林市:6.06亿吨据榆林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23年榆林市规模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加值增长6.4%;原煤产量60623.66万吨。...长治市:1.72亿吨据长治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23年长治市原煤产量1.72亿吨,较2022年增加67.3万吨,同比增长0.39%。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03-21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二、聚焦聚力打好调结构突围战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强龙头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03-20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4-03-20
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该通知再次明确,绿电绿证交易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3-20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3-20
(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营造良好环境。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发挥战略咨询,技术支撑、政策建议等作用。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4-03-20
(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商务厅、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组织领导。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03-18
来源:国家统计局|2024-03-18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生产有所下降,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稳定增长。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原煤生产有所下降,进口较快增长。1—2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7.1亿吨,
来源:国家统计局2024-03-18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0%(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56%。分三大门类看,1—2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