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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V16.0):电能量与绿证价格分离 结算采用“三者取小”原则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挂牌交易,经营主体购售一方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曲线、价格等挂牌信息,另一方经营主体摘牌、确认。绿色电力交易的价格由市场化交易形成。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新型经营主体: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V16.0):日滚动交易限价上调至1500元/兆瓦时 引入分时段交易机制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其中《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v16.0)》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指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多月、季、月、旬、日等电力交易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31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详述各类经营主体准入的基本条件、注册程序。建立了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停、复牌和退出机制。

      山西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V16.0):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发电企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按规定程序纳入经营主体准入目录。...对于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向交易机构提出入市申请,经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纳入经营主体目录,暂按完整标的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备条件后自纳入经营主体目录的下 1 个工作日,新投产的发电企业开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新型经营主体: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2026年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预计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533亿千瓦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七)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做好中长期、现货规则和细则培训工作,帮助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则、掌握交易流程和操作方法,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参与能力和风险意识。

      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分布式光伏可作为独立主体进入市场

      来源:甘肃能监办2025-12-31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聚合商〉、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下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来源:商务部2025-12-31

      各地要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常态化开展订单信息比对、资金流向监测、实地核查核实等工作,根据合规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获容量电费主体应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申报

      来源:甘肃能监办2025-12-31

      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应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申报。...经营主体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应当具备自动发电控制功能(agc),其性能应当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接入调度机构,接受并响应调度指令,满足调度运行需要。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经营主体要密切关注日前市场价格,理性参与日前市场申报,注意控制市场交易风险。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2-30

      各地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地要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等全链条实施细则。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2-30

      二是明确聚合交易方式,允许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签约分散资源的相关信息,支持分散资源通过签订聚合服务合同,以聚合单元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一是结算衔接机制方面,优化了中长期合同分解机制,明确了结算参考点设置原则,更好发挥现货价格对经营主体生产消费引导,凸显电力时空价值特性。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2-30

      《基本规则》从资源分类、主体权责、交易及结算方式等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进行了系统性设计,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缓解电网局部阻塞及新能源消纳压力;同时,《基本规则》要求绿电交易应确保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一对应

      调节量负荷类虚拟电厂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5-12-30

      通过两篇文章我们框架式地分析了全电量类虚拟电厂和负荷类虚拟电厂,再结合之前的文章和直播内容中提及过的发电量虚拟电厂和储能类虚拟电厂,我们也算是把虚拟电厂这个新型经营主体的全部类型都涉猎了一遍。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0

      详情如下: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连续12个月未交易重新入市公示结果的通知各经营主体: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sd669)重新入市进行了公示

      福建省虚拟电厂常态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相关事宜(试行):虚拟电厂入市门槛明确 聚合规模不低于5兆瓦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0

      详情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福建省虚拟电厂常态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相关事宜(试行)》的通知(闽电交市场〔2025〕109号)各经营主体: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试行2.1版)正式发布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0

      市场初期,经营主体的中长期合约结算参考点为日前统一结算点。...参与现货市场的经营主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结算方式按照本细则执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及其偏差电量的结算方式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1123 号)的要求执行。

      陕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连续试运行 V2.0):申报调频里程价格范围暂定为 0-15 元/MW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30

      10%;全网新型经营主体中标调频容量之和不超过系统调频容量需求值的 35%。...24 个中标时段;新并网、新技改等经营主体的综合调频性能指标取调频性能测试值。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正式发布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0

      经营主体对申校结果有异议,可向电网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二次检定。...其中《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1版)》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经营主体的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和计量数据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