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1-12
加强调控模式创新,针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基地,鼓励探索集群协同调控模式,针对“点多面广”小容量分布式新能源,鼓励探索聚合调控模式,挖掘经营主体自调节、自平衡潜力,提高涉网性能和主动支撑能力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25-11-11
11月1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如下:苏发改价格发〔2025〕1055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原文见下: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5〕1055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根据《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5-11-11
四、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之外违规设置障碍。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5-11-11
,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提到,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新型主体、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等各类经营主体。
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试行4.0版)征求意见稿提到,除优先发电合约/机制电量外,经营主体所有电力中长期交易成交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1-11
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电力系统互动。(二十二)强化监测监管与目标执行。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发布工作,根据需要完善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
来源: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11-11
电力交易机构每年开展经营主体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必要时组织对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符合正当理由退出电力市场交易或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且未申请市场注销的,予以自动注销处理,并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人民网2025-11-11
扩大优质经营主体,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推进服务业数智化。扩大服务业开放,深化监管改革。(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2025-11-11
会议强调,依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号)等有关规定,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1-11
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电力系统互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零售合同采用电子合同签订,经营主体应当依法使用可靠的电子印章,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合同。为稳妥推进零售合同签订,可设置过渡期。...经营主体需保证合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提供虚假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026年版浙江省电力零售套餐指南提到,零售套餐种类包括固定价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和市场价格联动套餐等。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5-11-11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能源主管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经营主体
来源:朗新研究院2025-11-11
一方面,虽然文件提出的是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模式的针对性价格机制,但却并非完全独立于已有电价机制,能够看出对输配电价、新型经营主体相关政策体系的衔接考量,以及对电网企业、新能源企业以及一般工商业用户等各方经济责任的充分考虑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1-11
被许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可以作出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决定,其中包括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情节严重的;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公平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11-10
来源:国务院2025-11-10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1-10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5-11-10
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