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鱼眼看电改2020-08-05
其实这种变化的结果已经开始出现了,举两个例子,都是公开资本市场的年报信息:某电力设备上市公司,2019年销售额40亿,利润6亿,当年应收账款和票据加起来是33亿,说白了就是靠赊账去获得销售,收钱很难,然后公司转型方向是智慧社区和智慧路灯
来源:远光软件2020-08-05
除了技术研究,远光软件在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上也取得了众多成果,公司全面打造区块链“一平台、二生态、三体系”,即“区块链企业应用服务平台”、“能源金融生态”、“大湾区公共存证生态”、“物流溯源体系”、“票据凭证体系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0-08-05
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7.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来源:格隆汇2020-08-05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首期中期票据及光大水务(作为首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的信用评级均为aaa级。中国银行与国信证券担任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
来源:风电顺风耳2020-07-31
早在2017年,华能集团就曾经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3年期、5.3亿元、票面利率5.5%的资产支持票据,是我国首单以可再生能源电费补贴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来源:福新能源2020-07-31
据悉,本次abs的成功发行,是该公司继2018年发行64.7亿元绿色资产支持票据以来,再次深耕资产证券化市场,全力以赴为基层企业纾难解困的重大成果。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0-07-30
上半年,成功发行总计10亿元的3年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节约财务费用5550万元,通过政策减免等增利3300万元。全面加强资源经营。
来源:电网头条客户端2020-07-29
今年年初疫情期间,国家电网依托自有可信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简化审批验证、合同签约、票据流转等流程环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数字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链良性循环,助力加快中小微企业融资复产;4
来源: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07-29
4月17日,国网综能服务集团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本期中票得到市场投资者的积极回应,市场反响热烈。
来源:湄洲日报2020-07-28
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供电公司会直接在其计费系统中调整电价计收标准,用户可通过缴费票据核对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7
废吸附剂应进行合规处置,购买吸附剂和废吸附剂处理的相关合同、票据至少保存三年。4.6.7废溶剂、沾有涂料或溶剂的废弃物应放入具有标识的密闭容器中,定期处理,并记录处理量和去向。
来源:国家电投2020-07-24
(“国家电投中期票据计划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由国家电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债项评级为a2/a(穆迪/惠誉)。...7月22日,国家电投成功完成5年期10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定价,本次发行是在国家电投7月10日设立的30亿美元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下的提取发行。
来源:初善投资2020-07-23
确实转移了一部分,截止2020年q1,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合计111亿元,当然,压榨上游可能不是因为能力强,而是因为缺钱。再看投资活动现金流。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0-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来源:电网头条2020-07-20
创新融资渠道,与英大信托首次合作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开辟了产业和金融优势互补、协同增效的新路径。通过跨境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渠道获取低成本融资23.07亿元,存续期间节约财务费用1244万元。
来源:基建通2020-07-20
就票据市场而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实践中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在向中小企业付款时经常使用远期商业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0-07-20
对于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与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推动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建立市场化绿色保险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20
三、收费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本函自2020年7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