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6-27
积极推动碳金融创新试点,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抵押融资,推动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采用低息贷款、贴息和绿色担保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7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有序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工作。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引导作用。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2022-06-2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皮肤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排污权、水权、用能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赣发改价管〔2022〕513号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你集团《关于恳请核准排污权、水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2
(二)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体系落实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围绕“降污增益”深化排污权改革,全面推开排污权交易与抵押融资,推动企业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确保“三个全覆盖”走在全区前列。
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2022-06-22
积极争取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水权市场改革,参与水权交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八、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二十四)压实工作责任。
来源:新华网2022-06-22
特别是将积极创新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为碳排放交易参与主体等提供更丰富的金融融资服务。
落实排污权交易改革要求,推进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排污权政府储备,推动现有排污权有偿使用。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按照国家、省部署,积极用好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
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1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三条【排污权交易】本省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在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排污费,取得排污权。排污权相关内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0
未申请暂缓取得排污权指标的,继续按照闽环保综合〔2022〕3号和泉环保〔2022〕27号文件有关要求,享受平价出让、随买随办的优惠政策。市排污权储备和技术中心要及时关注排污权市场情况、保障项目需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0
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建立完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与认证体系。
完成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首笔交易,实现全省“零的突破”。成功举办“皖浙环—2020”新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跨省联动处置应急演练,得到生态环境部相关领导充分肯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7
完成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首笔交易,实现全省“零的突破”。成功举办“皖浙环 —2020”新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跨省联动处置应急演练,得到生态环境部相关领导充分肯定。
来源:陕西生态环境2022-06-17
(牵头部门:环评处、辐射处)4.允许暂缓取得排污权。...年内新投产的重大投资项目,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提出申请暂缓取得排污权指标,并书面承诺投产后1年内按彼时政策有偿取得;经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发证部门可先行发放排污许可证、登载信息,企业可投产;未申请暂缓的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6-16
一、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省委改革委2022年工作要点)修订《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办发〔2016〕51号),切实保障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规范运行。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2-06-16
(六)创新发展生态环境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鼓励开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推动碳资产、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10
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行产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绿色产品及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权能体系,积极培育区域之间、企业之间的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市场交易体系,完善市场交易规则,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