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11
第十三条鼓励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自愿与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协议。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应当对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成果进行评估。...第二十四条工业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情况,每年定期公布本单位年度环境报告;(二)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采用视频监控、
来源:中国环境2020-09-01
四是出台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新《固废法》提出的“污染担责原则”,实现末端治理管理向源头防控、清洁生产与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转变。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8-26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升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有效减少源头产生量。严格涉危项目准入。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0-08-10
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工艺,科学发展。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30
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中再危废2020-07-28
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违法信息纳入全国征信平台、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危险废物管理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本次力度颇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就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纳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清单中。“减少产生”是挑战,同时也为危险废物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了机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4
省生态环境厅适时通过考核、通报、约谈等方式对各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确保2020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达到预期效果。3.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3
坚持自愿实施与强制推动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推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开展80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22
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7-21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1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7-16
结合“无废城市”创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江山市华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江山市艺康化学有限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京环之声2020-07-15
四是精准执法一批对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合理安排石化等行业企业错峰停检修;开展炼油石化、印刷包装、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化学品制造、半导体及电子制造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07-07
加大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30
鼓励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7.推进重点区域老旧小区油烟治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7
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审核结果报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21
》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和2020年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2019年我省共有
来源: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环境资源法团队2020-05-15
目前,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实施名单式管理,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批定期公布。新固废法中明确提出产废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本文认为,随着新固废法的施行,以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订,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企业范围会进一步扩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标准会进一步加严。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2020-05-12
组织海安福兴漂染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应急管理局等)4.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2
公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月度公开全市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