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30
第三十一条 保障处置措施市发展改革、市交通运输、城管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国资委、机关事务、消防救援、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充换电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第三十条 例行安全检查市交通运输、城管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充电设施企业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市发展改革部门不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全市充换电设施进行安全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