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3-20
3月7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立即对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在3、4号炉粗灰库清灰作业中存在“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未将辨识出的部分重大风险进行交底”两项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灰库内清灰人员离开栈桥进入灰库底部清灰的违章行为,对清灰人员安全绳长度明显超出栈桥作业范围未引起警觉并制止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