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VOCs前沿2021-12-20
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2-17
详情点击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cap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1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其中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7
其中,现有排污单位是指核定初始排污权以及排污权有效期满后重新核定排污权时,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审核或者备案的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是指在本办法生效之日,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通过审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6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位于环境敏感区以外且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报批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后
“两高”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分析说明与建设地点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相符性,聚焦项目所对应管控单元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的影响,提出协同减污降碳的措施
第十五条【与环评衔接】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中与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碳排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相关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运行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1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4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受理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15
3.4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new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1-12-14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朱益龙 联系电话:0898-36970186邮箱:95380136@qq.com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老市委大院30栋(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4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限,按照《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最新文件执行,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限保持一致。(三)审批程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2-14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2021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其中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cap1000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1-12-13
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校核抽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合理选择原料、工艺等,促进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2-10
详情点击忻州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12月3日,山西忻州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忻州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12-10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1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受理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6日-2021年12月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我厅受理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06日-2021年12月17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9
加大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校核抽查比例,长期投运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一致的,按现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指南等文件要求整改。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1-12-09
四、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内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