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度度2020-03-10
2.落实国家降价方案,积极协助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3.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4.年内完成省营销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专前端营配融合,在市县公司推广网格化综合服务。
来源:中新经纬2020-03-10
据第一财经报道,中国铁塔相关负责人透露,5g站址用电约80%是直供电(指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约20%是转供电(指由物业公司等电网企业之外的主体供电),转供电站址平均电价大幅高于直供电平均电价。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0-03-09
所有转供电主体同步将阶段性降电价政策红利全部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供电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和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将降电价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地传导到终端用户,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来源:南度度2020-03-09
来源:中宏网2020-03-09
对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行为,转供电用户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关于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将降低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来源:电网头条2020-03-09
毫无疑问,供电公司会给转供电主体的电费打“95折”。转供电主体也应该给转供的客户电费打“95折”。转供电主体要是“截留”这笔钱,不给客户打折咋办?...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客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叫转供电。而从事转供电的主体,被称为转供电主体,一般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来源:南度度2020-03-06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0-03-06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来源:驻马店广视网2020-03-06
各转供电主体要加强自查自纠,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二、各转供电主体应当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文件要求,不得在转供电环节有不合理加价行为。
来源:沂水县人民政府2020-03-0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东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称转供电单位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 1 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
来源:南阳市市场监管局2020-03-04
二、各转供电主体应当严格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文件要求,不得在转供电环节有不合理加价行为。...各转供电主体要加强自查自纠、自律自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用户反映的转供电环节电价问题,及时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2020-03-04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也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来源:国网安徽电力2020-03-04
八、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疫情面前显忠诚,迎难而上显担当。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0-03-04
增量配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也按照此原则收取降价范围内的终端用户电费,不得截留。...增量配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也按照此原则收取降价范围内的终端用户电费,不得截留。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03-03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0-03-03
对售电公司与转供电主体,一经发现并查实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截留应传导给终端用户的红利,将严肃处理。
来源:闪电新闻2020-03-02
记者从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威海市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0-03-02
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的各项政策,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全部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红利。...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长电联合能源公司、三峡水利股份公司,各增量配电网和售电公司,各转供电主体
来源:国网冀北电力2020-03-02
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需将本次阶段性电费减免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转供电主体未落实到位,终端用户可向市场监管及价格执法部门进行反映。疫情面前显忠诚,迎难而上显担当。
来源:先思录2020-03-02
特别是当前,我国还有很多用户侧配电网、转供电区域未真正纳入电力规范化管理体系中,用电损耗问题很严重(“配售电商业研究”公号,《规范转供电机制的改革思路》),应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