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5-19
鼓励工业企业在就近利用新能源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推进企业自备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节。鼓励“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在就近利用新能源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推进企业自备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节。鼓励“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发展。
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2023-05-19
八、鼓励自备电厂绿电替代20.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主动压减30%以上自发自用燃煤电量,可配置新能源规模为:2×自备机组规模×(燃煤自备机组最大发电小时8760小时-承诺压减后的年利用小时数)/8760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5-18
稳妥做好存量“两高”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市继续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企业自备电厂(机组)改为公用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18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2023-05-17
严格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管理,除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持续降低煤电企业特别是燃煤自备电厂发电煤耗,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整改力度,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关停不达标30万千瓦级及以下燃煤自备机组,积极推进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来源: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05-16
第十一条 重要电力用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类型有:(一)自备电厂;(二)发动机驱动发电机组,包括: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汽油发动机发电机组、燃气发动机发电机组;(三)静态储能装置,包括:ups、eps、蓄电池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5-15
加强燃煤自备电厂规范管理,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自备电厂清洁化改造,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重点推进吴泾八期、宝钢自备电厂机组等实施高温亚临界改造。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5-15
鼓励工业、建筑、交通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完善能源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优化能源供需资源配置。...加快构建集发电、输配电、用电负荷、储能于一体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坚强高效智能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支持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05-1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5-12
加快自备电厂清洁化改造,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重点推进吴泾八期、宝钢自备电厂机组等实施高温亚临界改造。...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网数字化和智能调度水平,加快完善智能化电力调度管理系统,探索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机制。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5-1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12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05-11
加快构建集发电、输配电、用电负荷、储能于一体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坚强高效智能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支持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鼓励工业、建筑、交通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完善能源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优化能源供需资源配置。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2023-05-11
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到2030年,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来源:辽宁省政府2023-05-10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5-08
燃煤自备电厂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工作要求: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35t/h以上燃煤锅炉应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保留的企业自备电厂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氮氧化物稳定达到50mg/m3以下。在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要求单台10t/h以上蒸汽锅炉和7兆瓦(mw)及以上热水锅炉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5-08
加快建设全市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推进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严禁新、改、扩建钢铁、焦化、电解铝、氧化铝、石化、煤化工、水泥、玻璃、砖瓦、陶瓷、铸造、岩棉、橡胶等行业项目(污染治理提升类项目除外),严禁新增煤电(含自备电厂)装机规模。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