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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电力零售市场风险防范提示:若遭遇合同欺诈、胁迫交易等不法行为 立即收集证据报案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线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作为市场结算依据,如因线下签订合同与双方在交易平台确认的零售合同信息不一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河北南网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批零价差超8厘 由售电公司与用户二八分成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电力交易成交价格应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须符合限价要求。...分时交易:各类经营主体申报价格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价格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市场出清的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

      来源:硕电汇2025-11-24

      · 电力用户:从 “以往户号” 为结算单元变更以 “经营主体(同一省级电网经营区)” 为结算单元。

      来源:雄安发布2025-11-24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扩大优质经营主体,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华中区域(东四省)省间电力互济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售电方报价不低于0元/MWh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限制经营主体行使市场力,对互济交易报价实行限价:(一)售电方最低报价不低于k1元/兆瓦时,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华中区域东四省燃煤基准电价最大值的α倍。...(四)购电方新型经营主体最低报价不低于k4元/兆瓦时。(五)购电方售电公司、用户侧主体最低报价不低于k5元/兆瓦时。市场运行初期,k1暂定为0,k2、k3、k4、k5暂定为100,α暂定为1.3。

      陕西电力市场<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异常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发布!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经营主体对交易中心认定的异常行为有异议的,书面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诉申请,由交易中心进行复核。...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1月21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异常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电力市场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版)发布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经营主体还应约定中长期交易合同的结算参考点。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现货电价作为经营主体中长期合同电价约定参考和结算要素之一。...(一)市场初期,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的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合同,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现货电价暂统一确定为全网发电侧实时市场出清节点电价加权均价,条件具备后由经营主体自行协商确定。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公告:拟执行2家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4

      联系方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010-63125837首都电力交易中心 010-63121234附件:经营主体欠费明细

      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25-11-24

      除计划电量执行政府确定的价格外,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经营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各经营主体市场化结算电价按如下方式计算:发电企业市场化上网电价=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市场交易价差电力用户市场化结算电价=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市场交易价差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20家售电公司欠费!将被执行3717万元履约担保!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1-24

      原文如下:关于拟执行山东三能电力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履约担保的公告各经营主体:按照履约担保受益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计,截至2025年11月20日,山东三能电力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未按时支付相关结算费用

      湖南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提示:合理审慎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售电服务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1

      二、风险防范要点因经营主体未按要求通过交易平台规范签约或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引发的各类争议、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需由相关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建议各类经营主体强化风险防范。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11-21

      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具备独立计量、控制、调度等技术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时可转为独立新型储能,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黑龙江:推动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21

      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具备独立计量、控制、调度等技术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时可转为独立新型储能,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1-21

      同时,明确提出将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1-21

      据悉,天津、甘肃两地的绿电交易合作始于2018年,甘肃风光资源富足,正在全力打造全国重要新能源基地,将甘肃绿电输入天津,有效降低了天津绿电市场均价,满足天津市各类经营主体在清洁低碳转型、扩大出口、碳排放双控等方面对绿电的需求

      来源:能源评论2025-11-21

      《规则》还通过强化风险防控、争议多元调解等措施,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主体利益。...《规则》细化了计量装置和计量数据的管理要求,电网企业需根据市场经营主体的需求在产权分界点安装计量设备,明确装置应满足远程采集、自动传输、定期校核等技术要求,同时,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在装置配置、故障处理、误差核查等方面的协同责任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1-21

      但在电力法中,新型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依然模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

      江苏丨分布式电源<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11-21

      分布式电源经营主体的注册条件是什么?【电力市场小贴士(2025年第35期,总第35期)】

      来源:电联新媒2025-11-20

      电力市场的设计应让各类经营主体能够依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趋势的判断,自主灵活调整中长期合约与现货交易电量的比例,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1-20

      (三)创新建设模式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企业作为主责单位,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