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3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五)治理煤烟污染巩固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杜绝禁燃区内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1
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销售的民用型煤硫份不得高于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0
10.全面搬迁整治市区禁燃区现有涉气企业。...2018年10月底前,市区禁燃区建成无燃煤区,市区禁燃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力争建成无燃煤区,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双替代等清洁取暖,完成省定清洁取暖目标任务。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2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8
根据《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区散煤治理的通告》要求,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7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 2017 年,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逐步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驻地。
在划定并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基础上,我市建成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全市6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完成脱硫脱硝升级改造,3家8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中心城区划定高污染禁燃区33.5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5)研究扩大全市禁燃区范围,严格限制禁燃区内散煤的使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5
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最低执行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i类(一般)规定,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不符合要求的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未加工成型的农林固体生物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3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2.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料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完成本辖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并将划定结果报市大气办备案,原则要求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禁在禁燃区内使用劣质煤、未成型的农林固体废物
(市商务局负责,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7.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调整中心城区(不含陵城区,下同)禁燃区范围,实施分类管理。现有禁燃区东界扩大到减河以东。
来源:博州政府网2018-04-13
加快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11
10.严控高污染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市区及各县(市)建成区全覆盖,禁燃区内逐步禁止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1
各县(市、区)应在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城市禁燃区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煤炭及其加工的固体和液体产品
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燃区范围扩大调整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扩大划定的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各类设施的淘汰工作。21对禁燃区范围内高污染燃料的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0
各县区具体任务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7.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3
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燃煤炉窑综合整治。积极推动燃煤小火电(热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禁燃区餐饮行业燃用散煤整治工作。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
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2017年非禁燃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窑)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强清洁能源供应,推进清洁能源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