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人》2014-06-04
让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公众予以合理的补偿;其次,要加大司法保障的力度,公众环境权益因垃圾焚烧等受到侵害并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环保团体依法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4-05-26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明确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新华网2014-05-21
据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法庭法官19日到贵州省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送达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而提起的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诉状,并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排污情况进行证据保全...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是我国第一个专属管辖环境案件的法庭,2007年成立以来,审理了近700件各类环境案件。
来源:新华访谈2014-05-15
但是这里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这是这次立法很大的亮点。...最后通过的这个稿子扩大到了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由辖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机构就可以,把信誉良好也改为无违法记录,这样就大大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
来源:文汇报 作者:李志青2014-05-13
要在更大范围内来审视环境公益诉讼的福利效应,就必须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利益函数和博弈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否则,环境公益诉讼就有可能陷入有法可依,但无法操作的尴尬境地新版环保法新增条款的基本涵义新版《
来源:中国水网2014-05-08
新环保法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并扩大了此前草案中屡受质疑的环境公益诉讼提起主体范围。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玮2014-05-07
环境公益诉讼到底涵盖不涵盖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责任,似乎还有争议。杨伟东认为,如果政府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对政府不作为公益诉讼也应当涵盖在内。
来源:雅式橡塑网2014-05-06
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应对;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鼓励和组织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的衔接;完善区域限批制度;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相关举报人的保护;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泓 王逸吟2014-05-04
按日罚款上不封顶、环境公益诉讼、大气污染治理,不少新内容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但是,人们对新环保法的很多规定乃至实施时间仍有诸多疑问。...在新增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中,新环保法首次确立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无疑成为公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法律予以明确的内容。
来源:华融证券2014-04-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玮2014-04-30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考虑到环境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制度,宜积极稳妥地推进,确定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也需要考虑诉讼主体的专业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防止滥诉。...其中争议最大的当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仅规定了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常纪文2014-04-29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需要解决具体的程序、方法、举证责任分配以及裁决、执行等方面的细节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应适时出台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的司法解释,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记者:王烨2014-04-25
此次环保法修订案四审稿中,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限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比起三审稿中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已有很大扩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记者:马晖2014-04-25
扩大公益诉讼主体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是环保法修改中另一个颇受关注的焦点。...自然之友此前建议,希望环保法修订可以进一步放开对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登记的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杨烨 林远2014-04-25
,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利益归属社会,诉讼成本应当由社会承担。...记者了解到,此前二审稿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主体过窄引发争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侯艳 杜希萌2014-04-25
如果你不让我监督,不让我参与,我还完全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启动对你的监督,通过司法来约束你的违法行为。能够看出,新环保法对于政府和企业责任做出了不少新的规定。
来源:中国网2014-04-24
尽管此次审议的修订草案再次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有着显著的进步意义,然而,另一方面,修订草案却剥夺了享有环境权的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丁 鑫2014-04-24
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修订草案增加了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规定,完善了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区域限批制度的规定,扩大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对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治理和应对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殷泓 王逸吟2014-04-22
环保法修订草案四审稿进一步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4月11日,兰州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发生后,数位兰州公民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拒绝立案,理由是起诉不符法律规定。究竟谁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4-04-17
其中最大的是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之争。...但2012年8月,环保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时,与环境公益诉讼有关的条款并未出现。2013年6月,环保法草案二审。环境公益诉讼条款回归,主体却变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