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都市报2018-01-26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已有明确规定,近期长江安徽段查处的案件表明,有的人受利益驱使,不惜铤而走险,并未将相关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这也给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9
(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1、转移3吨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上罚款。2、转移3吨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0-31
2.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转移固体废物出本省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EHS合规2017-05-24
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2017-02-06
根据2016年11月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稿),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的对象由跨设区市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环境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据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