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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6-10-19

      附件名词解释1.新型经营主体: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宁夏:新型<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9

      新型经营主体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参与市场:1.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新型经营主体在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自主参与市场交易。2.聚合参与市场交易。

      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5.0版征求意见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10-19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方式如下:(一)电化学储能现货市场运行期间,电化学储能应在 d-1 日 08:15 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d 日调频意愿,若迟报、漏报或不报,则默认电化学储能 d 日不再参与调频市场。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2026-10-19

      北极星储能网讯:10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因生产不合格产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引发“内卷式”竞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旨在震慑此类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广东电力市场风险提醒:稳妥审慎开展明年交易协商!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9

      郑重提醒,各经营主体开展2027年交易协商,需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密切关注电力市场政策、规则动态,审慎理性评估明年的市场边界。严格规范市场注册行为。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10-16

      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电力市场。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10-16

      公司经营区内80余万家经营主体在任一交易平台的信息披露页面登录,即可便捷查阅各交易平台信息。...此举消除了以往经营主体仅能获取所参与市场范围内信息的局限,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信息互联互通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

      云南电力市场计量与结算实施细则(审定稿):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现货市场运行时,省内批发市场经营主体现阶段按照差量结算模式开展三部制结算。根据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相关要求,逐步转为差价结算模式开展。

      云南电力市场异常行为监测与处置实施细则(审定稿):依据累积记分触发相应的风险预警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经营主体出现相应的异常行为后,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将按照本细则进行记分,并依据累积记分触发相应的风险预警,并实施相应的处置措施。...补充履约保函(保险),即按经营主体应缴纳履约保函(保险)额度的 k 倍额外增补履约保函。核实为一般异常行为的,根据影响情况、损害后果等,k取1.2倍至1.5倍。

      云南电力市场规则制定、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审定稿):依法依规对市场<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相关交易行为实施监管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0月10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修编条款等7个实施细则及方案的通知。云南电力市场规则制定、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审定稿)提到,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

      云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审定稿):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参与市场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在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满足计量条件、价格结算条件,所属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营销系统接入云南电力交易系统的网内经营主体也可申请注册直接参与电力交易。...在南方区域现货运行期间,交易资格生效后的经营主体,暂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也可按相关要求自愿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修编:2027年起 同一集团发/售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不超上年省内总交易量20%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新增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经营主体不能在直接交易中同时作为一笔双边协商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河南公示:9家发电企业申请市场注销

      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经营主体在电力交易平台予以注销。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8日。...经核实,相关经营主体在河南电力交易中心业务受理范围内,不存在未履行的与发电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所有结算清算工作已执行完毕。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2026-10-16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针对调研收集的各类诉求和产业痛点,持续健全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强化监督指导,引导绿电园区、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助力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修订稿)发布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10-15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披露的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售电公司违约情况、强制或自愿退出且公示生效后的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售电公司经营情况、风险提示内容等。

      安徽电力市场2026年9月退市市场<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名单公布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5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0月1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9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包括1家虚拟电厂、4家发电企业。详情如下:

      甘肃省兰州—白银都市圈发展十五五规划:建设省级零碳工厂和园区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6-10-15

      构建都市圈旅游协作机制,推动文化旅游经营主体联动,设置旅游景区“联票”“年票”,促进都市圈内客源互引。开展精准国际营销,引流入境旅游消费。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10-15

      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则尚不健全,实现传统电源、储能、虚拟电厂等多元主体公平同台竞争存在困难,限制了新型经营主体容量资源潜力的充分释放。

      江苏电力市场风险防控处置预案、典型风险防控处置措施库发布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5

      重大风险指可能引发电力市场中止、终端用户电价大幅波动、经营主体大面积或大额亏损、出现较大范围的社会负面舆情等的各类风险。紧急风险包括日前、日内电力供需失衡风险,电网安全运行风险,技术支持系统异常风险。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申报与出清价格范围暂取0-1000元/兆瓦时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6-10-15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原有计量结算章节内容在计量结算实施细则体现,计量结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征求《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根据我省现货市场建设安排,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