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封场,采取覆土绿化、自然恢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第二十一条〔矿山污染防治〕 矿山企业应当采用科学的开采和选矿工艺,对矿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从源头减少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科学设置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防渗漏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2-29
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明确,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