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北能监局2021-03-1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华北能监局发布通知称为丰富首都北京地区电力交易品种,增加市场主体合同电量调整手段,促进中长期交易逐步向月内延伸,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北京地区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北京地区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为丰富首都北京地区电力交易品种,增加市场主体合同电量调整手段,促进中长期交易逐步向月内延伸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1-03-11
第十九条 为消除用户侧电量合同在执行中存在的预测偏差,陕西电力交易平台于每月1-10日开放省内“绿电”交易用户侧合同电量调整功能,电力用户可调整次月及后续月份合同电量,作为电力用户月度结算依据。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3-02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江苏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2020年统调发电企业 电量调整的通知。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1-02-19
年度交易分月计划电量调整为2021年3月-12月。本次月度市场化交易采用双挂双摘交易方式。详情如下:...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开展湖北省2021年3月电力市场化交易暨年度交易分月计划电量调整的公告(003号),月度市场化交易执行时段为2021年3月。
来源:黑龙江发改委2021-01-27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创新不见面交易、免除考核、合同电量调整等方式,推动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167.4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2 亿元。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01-25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创新不见面交易、免除考核、合同电量调整等方式,推动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167.4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2亿元。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来源:黑龙江发改委2021-01-22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1-01-22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2021-01-22
来源:天眼新闻2021-01-04
2017年以来,贵州建立与电煤价格、重点产品价格关联的电力交易价格联动机制,构建“双边协商交易月度合同计划电量调整+合同电量转让+电量互保+偏差电量处理办法”的“3+1”全流程偏差电量处理机制,有效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0-12-08
7.在合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签订年度、多月、月度合同的市场主体经协商一致,每月15日可进行一次月内合同电量调整,交易中心按调整后的电量计划进行考核。月内合同电量调整规范由省能源局另行制定并执行。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0-12-03
来源:天津电力交易中心2020-11-02
二、月度减量交易直接交易用户和售电公司需与燃煤、燃气发电企业按照3.6:1配比比例进行减量交易双边协商,签订12月《交易计划月度电量调整申请单》(简称“调整单”,格式见附件),并于11月6日12:00前将调整单提交天津电力交易中心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0-11-02
省内市场,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常态化按周开展双边电量调整、月内集中和合同转让等交易,按月开展短期发电辅助服务、零售合同调减等交易,为市场主体应对发电、用电变化提供更加灵活的交易方式。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0-10-28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2020年11月电力市场月度交易公告,就电力迎峰度冬保供电、电网安全管理、中长期交易规则修编、基数电量调整、交易计划编制与执行、电力市场运营、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0-10-27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0-10-20
电力交易机构定期对以下不规范交易行为进行披露:未对其代理零售用户安排交易电量的售电公司;未按交易公告要求完成交易结果分解、年度(多月)合同分月电量调整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未规范填写、确认委托代理服务费的售电公司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0-10-1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省2020年11、12月份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分月电量调整的市场公告,时间为10月16日,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