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年度发电侧或用电侧全网平均签约比例达到要求,则不再执行年度考核。2.费用分摊。发用电企业年度签约比例偏差结算电费按照发电侧、用电侧分别设立账目,在发电企业和批发侧电力用户间进行分摊。...发电侧按照发电企业年度交易电量比例进行分摊,用电侧按照用电企业年度交易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5-12-30
绿色转型延伸至用电侧,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加速。2022年开展绿电交易以来,交易量从0.313亿千瓦时跃升至2025年95亿千瓦时。
来源:淼爸评书2025-12-30
必须一步步地推进,江苏电力市场最早是让发电企业与用电大户进行直购电交易,让电力市场中的发电侧与用电侧领头羊们先适应、学习。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0
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后,调频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在发电侧、用电侧按1:k里程补偿比例进行分配,分别按照月度未参与电能量交易的发电侧实际上网电量、用电侧实际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来源:隆基光建2025-12-30
作为农牧行业领军企业,正大集团正积极推进能源板块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发电侧+用电侧”协同联动的综合能源体系。...其中,隆基在应用端创新领域经验深厚,已成功落地零碳校园、北方采暖气改电、餐饮行业光储解决方案等多个标杆项目,所提出的虚拟电厂构建理念,可有效聚合场地资源,精准适配并服务用电侧需求。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5-12-29
发电侧申报结果基于边际成本,那么用电侧申报就是基于边际收益,虽然这个数值很难衡量,但为了对称也需要这对儿概念来解释。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12-26
新规要求,当发电侧或用电侧签约电量为正时,对偏差部分按价差的1.1倍进行收益回收;当签约电量为负时不回收,有效防范市场投机行为。三是售电公司履约能力进一步提高。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6
明确发电侧电网代理购电负电量损益计算及分配方式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按照《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发用电侧均按“三部制”结算,客观上已不存在市场机组欠发电量导致的发用两侧不平衡资金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5
发电侧参与主体3家,用电侧参与主体3家(售电公司3家,批发用户0家)。2.成交电量。2026年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电量0.03亿千瓦时。3.成交均价。...发电侧参与主体14家,用电侧参与主体41家(售电公司41家,批发用户0家)。2.成交电量。2026年度挂牌交易成交电量4.67亿千瓦时。3.成交均价。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4
详情如下:关于征求《福建电力市场日前现货交易实施细则(模拟不结算试运行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用电侧主体报量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节点电价出清机制,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
来源:中国石油报2025-12-22
把“低成本发展”战略举措贯穿新能源业务发展始终,坚持协同、融合发展,加强政策研究,统筹推进新能源指标获取、清洁电力消纳和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着力构建以电能价值链为核心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整合内部发电侧和用电侧资源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2-22
鼓励采用“用电侧挂牌、售电侧摘牌”的线上零售招标竞价机制,增强用户议价能力,促进售电公司公平充分竞争。...对发电侧年度合同签约电量低于最低比例的缺额部分按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年度合同均价与当月月度集中竞价算术均价负价差的1.5倍(正价差时不考核),考核公式为年度合同分月缺额电量×考核标准,考核费用在用电侧按用户实际用电量返还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2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同时具有发、售身份的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交易需分别创建发电侧、用电侧交易单元。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22
作为发电类型参与市场交易的法人主体,其用电侧应进入市场,自主参与交易。 ...作为发电类型参与市场交易的法人主体,其用电侧应进入市场,自主参与交易。第五条 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千伏及以上用户应与电网企业签订代理购电合同,10千伏以下用户以公告方式告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9
2026年用户侧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含直接交易及代理购电交易)签约电量应不低于预计用电量的75%,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用电侧每月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用电量的80%。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9
(四)新型经营主体符合市场准入要求和技术条件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发、用电侧经营主体身份参与市场化交易。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9
其中发电侧以 15 分钟为基本计算时段,用电侧以 1 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市场化机组、市场用户按日抄表,月度结算电量、电费由日清电量、电费,调平电量、电费累计形成。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2-18
明确用电侧签约比例要求。...同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用电侧每月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用电量的80%。规范跨省跨区签约。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8
2026年在年度、月度、月内开展电能量(增量)交易的基础上,购方、售方月度、月内在批发市场绿电交易合同电量关联至零售用户前可开展转让交易,在同一场交易中一笔合同仅能开展发电侧转让或用电侧转让。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7
新型经营主体计量点设置应同时满足发用两侧最小结算单元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发电侧参照发电机组电量处理方式执行,用电侧按照主变高压侧电量比例、容量比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数据采集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