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5-1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应当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成分特点,统筹生活垃圾处置流量、流向,明确生活垃圾处置结构和设施总体布局。...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生活垃圾的投放方式、时间、地点,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接受环境卫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
来源:深圳人大网2023-05-08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行驶记录仪和电子信息标签等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将运行轨迹监控视频等监管信息接入环卫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五)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根据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点、垃圾处理场所以及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确定清运频率
来源:济宁市能源局2023-04-26
统筹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邻避”效应和辐射半径等,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垃圾分类处理,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我市目前11个县级行政区除曲阜市外,已经建成10个垃圾发电项目。
来源:济宁发布2023-04-25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4-23
人口密度较低、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可通过与邻近县级地区以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切实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评估论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处理需求及预期变化情况、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科学安排设施布局,合理确定设施规模
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3-04-12
共建共享 区域协作之路尚需新样板五部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人口密度较低、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不具备单独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可通过与邻近县级地区以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3-01
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应当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成分特点,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流量、流向,确定设施总体布局。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02-24
(2)商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能够满足商水县生活垃圾产生量430吨/日的处置需求。40.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2023-02-16
2.3生活和建筑垃圾(1)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逐步扩大,可回收物统计监管薄弱202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95.8万吨,日均产生量约2600吨。城镇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2023-02-16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2-15
各县(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并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应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02-14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规模达到7700吨/日,实际处理能力可达9200吨/日;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实际处理能力均可超过10000吨/日,达到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处理能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02-13
根据测算,近两年上犹县城乡生活垃圾量约为73000吨,2023年预估全县每天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0吨。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153元/吨(含运输费和处置费)。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02-09
(立行立改)2.统筹普兰县以及塔尔钦国际旅游小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快推进普兰县新建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提升垃圾处理能力。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2-06
健全完善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0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02-01
科学测算本地区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增长相匹配的焚烧处理设施。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1-17
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明显增加,各地希望明确当前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环节作业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3-01-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3日,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1-13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四、强化保障措施(十三)健全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