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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结果16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6

      全文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现就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免罚清单》)通知如下

      多地掀起危废大排查!固废新法最高罚款500万 做好10项总结

      来源:46危废2021-06-17

      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8号),其中第18条规定“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即谁先发现谁处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5-24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以上部令和公告现行有效。

      湖北: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04-25

      三、规范《清单》的适用程序对于《清单》列明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4-09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这项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理解。...《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也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2021-04-09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形式。

      来源:中国环境2021-01-25

      而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12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以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期限为例,目前《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但实际办案过程中,超期办案的情况并不鲜见。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01-07

      四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五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该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六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1-04

      (二)调查取证1.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应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来源:江西环境2020-12-25

      杨少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试行)》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分别规定了适用可以不予处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精神,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来源: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11-12

      (市科技局负责;持续推进)(四)严格执法监督1.按照国家《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1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政策要求,做好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的移交和立案查处

      即时采样结果能否判定污水超标?

      来源:盛大环境2020-08-10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8号)第三十七条“现场监测数据可为证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7

      《基准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创设、不突破,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要求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0-08-06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5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8-05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0

      四、主要修改意见(一)《裁量规定》第一条建议修改为“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关于征询《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贵州生态环境厅2020-07-24

      (二)调查取证1.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可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一般案件进行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对重大案件应当成立两人以上的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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