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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准入条件”相关结果514

      来源: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1

      六、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对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先行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审查等工作,建设单位可以在技术评估

      淮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6

      严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完善乡镇集中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2022 年版)征求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0

      (二)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 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 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6-02

      按《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号)要求,将厂界外300m划为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禁止建设敏感建筑。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6-02

      按《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号)要求,将厂界外300m划为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禁止建设敏感建筑。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5-19

      新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17

      严格涉重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积极推广无毒低毒、低污染、低能耗清洁生产工艺。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5-16

      按《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号)要求,将厂界外300m划为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禁止建设敏感建筑。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5-16

      按《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号)要求,将厂界外300m划为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禁止建设敏感建筑。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05-12

      新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5-12

      新版生态红线批准后,拟建项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5-12

      新版生态红线批准后,拟建项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10

      新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04-14

      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流域水质目标要求,进一步科学评估论证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建立差别化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4-13

      改革区域管理部门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高质量编制改革区域规划环评,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试点产业园区碳排放评价,优化区域定位和布局,制定生态空间布局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产业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遂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重点项目投资超200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2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加快推进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涉重金属企业搬迁或关闭。

      三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5

      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3-10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必须按照规范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和焚烧炉内一氧化碳浓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2-23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15

      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稳定化后飞灰、废布袋、废机油、废膜等危险废物;以及办公生活垃圾;炉渣经收集后统一交由江苏永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炉渣池(1044m3)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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