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5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将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管理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来源:河北省政府2023-09-12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乐先生,请他介绍河北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先生,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先生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09-08
9月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合作交流会,并就大数据合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关二级公司负责同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09-06
四、中信环境水务(无极县)有限公司破坏计算机系统案办案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案例类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来源:上级交办非现场线索(一)案情简介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交办的在线平台信息异常问题线索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8月2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宅建筑居住节能碳普惠降碳产品方法学》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来源:秦皇岛生态环境发布2023-08-29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吕国新致辞当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善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栗珉、财务科长王维悦,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奇海,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北京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罗瑞峰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5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23年第二季度环保电价及超低电价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公示,详情如下: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2023年第二季度环保电价及超低电价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定结果公示按照
来源: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2023-08-24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执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其中采暖季时间统一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8-14
六、河北保定市温恒热力有限公司涉嫌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2年3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线上巡查发现,保定温恒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分钟监测数据多次超标后骤降至较低数值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8-10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08-02
7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既是环境要素治理的“最初一公里”,又是巩固和提升要素治理的“
来源:建投融碳2023-08-02
低碳技术推广与气候政策研究及碳普惠制建设技术支撑项目是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建设项目,共有7个标段,建投融碳高度重视该项目投标工作,积极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立即成立了工作小组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8-01
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7-28
7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使用阶段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的通知。原文如下: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车使用阶段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氢基竖炉生产直接还原铁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河北省提高转炉废钢比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为加快钢铁行业运输结构调整,促进公路、铁路货运合理发展,实现“双碳” 目标,基于碳排放视角开展铁路运输减碳项目核算和核证工作,确保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减排量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7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降碳产品与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推动ccus产业技术发展与碳捕集减排量价值实现,确保碳捕集项目所产生减排量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和可比较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要求,体现河北省在减碳核算方法的实践与创新,7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07-11
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7-0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依据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 13/t 15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