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3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25.试行小微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纳入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1
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优化完善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管理,优先保障环保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且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投产或达产的建设项目。(九)简化环评文件编制。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05-11
对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城市道路、城市管网及管廊等5类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纺织服装、通用设备制造业等9类建设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免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2024-04-15
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全市统筹调剂污染物总量指标和环评预审机制。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2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0.435t/a、氨氮0.043t/a。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04-11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8
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力争全省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11个以上城市达标。...涉及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煤耗替代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能耗煤耗及新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措施落实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8
上年度大气未达到要求的区域,不得开展增加本行政区域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五 、规范排污权储备明确储备来源。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收回、回购等形式开展排污权储备。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4月2日发布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优化集成电路相关行业环评分类管理,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等措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2024-04-03
二、工作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坚决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2025年,市区pm2.5浓度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8
“先立后改”的煤电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可来源于本行业或非电工业行业可量化的清洁能源替代、落后产能淘汰形成的减排量。...纳入试点的产业园区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项目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各市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2024-03-27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重点企业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3项空气质量指标达标,2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完成减排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稳居全区前列。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6
不增加环境风险,且经专家论证能满足调整后项目环保要求的,无需另行报批环评;(五)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项目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3-21
(1)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2)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3)被实行区域限批的;(征求环评处意见)(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划拨的情形。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3-20
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0
上年度大气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不得开展增加本行政区域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跨省排污权交易的排污单位应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按要求提交申请并参与交易。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3-18
建立污染物总量管理“一本台账”,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发展差异等情况,优先支持试点园区内的国家重大项目。(五)简化小微项目总量管理。...涉及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在环评批复文件中明确本级总量管理机构所确认的污染物总量交易指标,将排污权指标购买条件、倍量替代等要求纳入环评批复文件中。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2024-03-18
来源:襄阳生态环境2024-03-14
《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03-12
9 其他事项(1)杜绝“一刀切”现象发生,强制性措施中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染物,以及提高治污效率等措施,保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制定并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