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08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来源:蚌埠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3
第六条 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落实卫生防护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