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万宁中电新能源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17-05-11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5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凡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都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十四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