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核动力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建设和运转,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借鉴国际相关做法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1-06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要求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建立和有效实施核动力厂管理体系。...第二十一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财务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确定核动力厂全寿期财务资源需求,为有效维护核动力厂管理体系提供资金保障。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12-29
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明确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27
详情点击生态环境部颁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颁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定期报告、重要活动报告、建造阶段事件报告、运行阶段事件报告和核事故应急报告的格式与具体要求,由国家核安全局另行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11-23
第三十条 核动力厂应急状态终止后三十日内,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动力厂核事故最终评价报告,并在核事故最终评价报告中对核事件或者事故进行分级。...核动力厂运行多台核电机组的,可以将多台核电机组的安全性能指标情况综合成一份季度报告。第九条 核动力厂安全性能指标季度报告的内容包括核动力厂安全性能指标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各指标计算值。
来源:法治日报2020-11-16
这些规范性文件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11-11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领导和管理,规范核动力厂管理体系的建立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2020-11-06
要以出台《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为契机,继续发扬“严、慎、细、实”工作作风,认真执行核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促进核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11-06
来源:中国环境2020-10-25
处理后的氚浓度为730000bq/l,“实际上是能够满足豁免废物标准的,同时,如果核污水保持每天100吨的增量,并按照氚含量730000 bq/l(忽略氚的衰变),每年排放的氚总量是5.66×10^13bq,低于《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10-19
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核设施做了具体定义,核设施包括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和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9-23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核动力厂在役检查大纲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核电函〔2020〕23号,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核动力厂役前检查结果报告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核电函〔2020〕22号,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9-18
第二章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信息公开第六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建立企业核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核安全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途径等。...第十三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出于经验反馈共同提高的目的主动公开的0级偏差运行事件信息,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应于核动力厂营运单位主动公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2020-09-02
》;(十一)《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十二)《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十三)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十四)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六)《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八)《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九)《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十)《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8-26
正常运行和选址假想事故的评价模式和参数选择合理,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小,选址假想事故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秦山核电9台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检查日期:2020年8月3日至6日一、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三)《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四)《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来源:能源杂志2020-07-31
现行核电站的压水堆,需要遵照我国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确定应急计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