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3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预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风光新能源、生物质发电及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方式:(一)风光新能源及生物质发电参与现货市场方式(1)集中式风光新能源:具备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和发电计划曲线的能力。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1-26
;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3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细则》提及,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26-01-26
第五条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业务融合后,经营主体办理流程及已注册主体授权通道有哪些要求?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3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数字安全证书办理”与“市场注册”业务融合的通知。通知提出,ca证书办理总体原则与渠道要求:严格注册前置条件、统一办理入口。强化办理审核与主体责任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2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2026年1月21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账号认证及法人授权操作手册。详情如下: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22
鼓励增量配电网内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内建设虚拟电厂,聚合新型储能、分布式新能源、可调节负荷等各类调节资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协同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1-20
根据2024年发布的《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蓬勃发展。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0
新注册经营主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及信息填写优化措施有哪些?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19
鼓励增量配电网内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四是完善增量配电网电价和市场交易政策。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开展电力电量交易,根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八)鼓励增量配电网内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19
概念创新——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地位,拥抱能源转型新业态。改进点:《规则》首次明确定义了新型经营主体,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储能等。
《规则》通过明确主体权责与创新交易方式,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中长期市场,激活其调节潜力。一方面,《规则》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在交易层面创新了灵活的交易方式,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分散化的问题。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2026-01-16
有序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和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计划。(30)全域推进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2026-01-15
制定《福建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注册、信息变更及退出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二是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
来源:工信部2026-01-15
《指南》明确提出,探索工业绿色微电网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提升系统运行经济效益,积极拓展辅助服务、绿色电力交易、电能量交易等多元化收益渠道,缩短投资回收期。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6-01-15
此次《细则》修订紧扣三大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拓展市场参与广度;全面推行发电侧、用电侧24段申报、96点结算模式,实现结算颗粒度与现货市场精准对接,提升交易结算精细化水平;
来源:工信部2026-01-14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14
《规则》正式赋予“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地位,分单一技术类和资源聚合类分别纳入交易体系,为海量的分布式资源从不可控负荷转变为可控资源提供了制度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