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0-10-27
(6)项目选址拟建项目应提前3年完成项目选址工作,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评20号的要求,厂址选择应满足相关要求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0-10-27
来源:企业环境合规2020-07-15
下文将详细解读: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 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应当遵循《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办环评20号)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8
第四条项目建设规模、设备配置等应满足《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相关要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14
(一)项目选址、建设、运行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的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确保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0-05-14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4-20
关于垃圾焚烧厂300米防护距离标准依据及防护距离300米内沿线居民区直线距离情况进行重新测距问题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第13条规定: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
来源:乾来环保2020-03-30
根据我国《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结合煤化工废水“近零排放”技术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不同地域环境情况可行的环境准入策略,为我国煤化工废水处理问题的解决和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参考。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28
项目建设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总体要求。
来源:芜湖生态中心2020-03-25
》中的相关要求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根据四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控制范围按核心区周边不小于300米考虑;根据原环保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武平同城网2020-03-13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0号)第十三条、《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财网2020-02-20
2018年3月,环境保护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技术应用及运营管理等提出要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2-19
项目选址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 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2-1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25
2016〕227号)、《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1-2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1-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31
项目选址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中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2月27日据了解,在11月27日,香河县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项目选址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中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