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当区人民政府2024-05-14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贵阳贵安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13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规范建筑垃圾,结合实际,对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开展选址工作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国家和省对生活垃圾管理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