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潭县发布2018-08-09
一是向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和村民群众,深入开展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科普知识宣传,开诚布公向群众讲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艺技术特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生产运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二是组织了基层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共计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07-17
4项标准分别是:群众满意、感官上不黑不臭、水质监测的四项指标符合标准、建立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时限紧,18年将全面爆发。
4项标准分别是:群众满意、感官上不黑不臭、水质监测的四项指标符合标准、建立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5
④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①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来源:中信建投2018-06-1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8
(三)达标巩固阶段(2020年)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环卫监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控。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2018-05-2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要求,在垃圾治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对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各环节进行系统梳理整合,通过tot形式盘活项目存量
来源:湘潭在线2018-05-15
一是向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和村民群众,深入开展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科普知识宣传,开诚布公向群众讲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艺技术特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生产运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二是组织了基层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共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9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区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1
广泛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和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实施农牧区环境拉网式全覆盖综合整治,建成覆盖城乡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来源:厦门网2018-01-30
厦门市很早就有一支专司海漂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队伍海上环卫站,保洁海域达62平方公里,年清理海洋垃圾量在1900吨以上。
来源:Citics公用环保2018-01-03
废物联合公司(wcn):瞄准利基市场,巨头合并加速前行从收入规模看,废物联合公司(wcn)是北美第三大固体废物服务公司,也是北美领先的油田废物处理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提供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和回收服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1-24
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模式,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和运营,重点在污水处理厂(站)+管(泵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河一策综合生态治理等方面,探索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8-01
要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模式,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运营,重点在污水处理厂+管(泵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19
鼓励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采取低成本、分散式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对城市和县城周边的村庄采用户分类
来源:将乐县住建局2017-04-18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仙游县部分乡镇(街道)试点开展垃圾清理ppp工作模式,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厂采取bot模式;涵江区于2016年1月在江口镇对主次干道、集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6-08-12
第三章家园清洁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确定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模式,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22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市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城市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06-28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农村垃圾的;(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垃圾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