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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意见:存量机制电价393.2元/兆瓦时 增量2025年开展首次竞价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2

      其中陆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36000小时,海上风电52000小时,光伏22000小时。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按照升级改造前容量计算确定。增量项目:项目范围:竞价入选项目。

      广东“136号文”发布:增量项目0.2~0.453元/kWh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5-09-22

      按照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扣减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累计投产时间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存量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按照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扣减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累计投产时间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存量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3.增量项目执行差价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5-09-19

      按照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扣减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累计投产时间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存量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增量项目执行差价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1)增量项目范围。

      广东“136号文”方案发布:存量0.453元/kWh 增量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竞价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5-09-19

      按照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扣减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累计投产时间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存量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3.增量项目执行差价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按照20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扣减截至2025年5月31日的累计投产时间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存量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增量项目执行差价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1)增量项目范围。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5-09-16

      执行期限按存量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2.增量项目。增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含)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不含外送配套电源)。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2025-09-16

      执行期限按照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项目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执行固定电价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原核定电价执行。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宁夏136号文印发:存量集中式机制比例10%~30% 竞价上下限0.18~0.2595元/度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09-16

      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执行期限:按照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项目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执行固定电价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原核定电价执行。

      来源:宁夏发展改革委2025-09-16

      执行期限按照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项目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执行固定电价的新能源项目,按照原核定电价执行。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黑龙江“136号文”正式发布:存量0.374元/kWh,增量12年

      来源:黑龙江发改委2025-09-15

      (黑龙江燃煤基准价为0.374元/kwh)执行期限:按存量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

      黑龙江136号文承接方案正式印发!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5

      执行期限按存量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2.增量项目。增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含)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不含外送配套电源)。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25-09-12

      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增量项目: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5-09-12

      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增量项目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5月3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省内保障性收购电量政策,机制电价为373.1元/兆瓦时;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1

      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增量项目: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5月3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省内保障性收购电量政策,机制电价为373.1元/兆瓦时;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

      河北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40%~100%机制电量、增量最高80%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0

      执行期限:新能源发电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到月)或投产运行满20年(具体到月)较早者的次月起退出差价结算机制。...执行期限:新能源发电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到月)或投产运行满20年(具体到月)较早者的次月起退出差价结算机制。

      冀北电网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72元/kWh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0

      执行期限:新能源发电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到月)或投产运行满20年(具体到月)较早者的次月起退出差价结算机制。

      河北南网136号文承接方案: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644元/kWh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0

      执行期限:新能源发电项目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具体到月)或投产运行满20年(具体到月)较早者的次月起退出差价结算机制。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2025-09-09

      根据《甘肃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2025〕516号),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5-09-09

      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年度总规模,综合考虑当年增量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合理利用小时数、用户承受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青海“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0.2277-0.3127元/度,11月底前竞价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5-09-09

      存量项目执行期限:按照政策开始执行时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份与投产满20年对应年份两者较早者确定;其中平价项目12年。增量项目竞价:按技术类型分别组织申报。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09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综合考虑当年增量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合理利用小时数、用户承受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二)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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