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七十条【分级分类】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动态调整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第七十二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省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7-27
该方案明确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四个等级:极高风险企业(ⅰ级)、高风险企业(ⅱ级)、中等风险企业(ⅲ级)和低风险企业(ⅳ级)。针对不同环境风险级别的单位,将实行差异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