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10
(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08-10
(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2-08-09
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9
(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或当地电网代理购电用电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按我省转供电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5
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的供电价格高于自身与电网企业结算的电价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2-08-04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2-08-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我委印发冀发改能价〔2022〕854号通知,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相关阅读:政策原文 |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2-08-03
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2-08-0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2-08-03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2-08-03
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
来源: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2022-08-03
全面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降费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30.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08-02
(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01
文件提到,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7-27
三部门: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7月26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07-27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7-26
通知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四)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要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要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非电网直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