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8
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实战化水平。强化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补充和更新省级应急队伍应急监测装备,有效提升应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4-27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4月2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兴街镇,拟建设一座焚烧处理5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27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2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4月24日—5月24日。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4-26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4月25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12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1年度全省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2022-04-06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监管局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28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2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公布了云南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021年度)。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22
据招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采购人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发布了关于《云南省重点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与复核项目招标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16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2年第一次更新《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公开了《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6
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就《2022年-2024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公告,详情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3-10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09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4月7日。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3-03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2日附件:云南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汇总表...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关于云南省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交易及履约情况,详情如下: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02-25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详情如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
来源:中国环境2022-02-24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曾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盛海曾任重庆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12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十四五” 规划(征求意见稿)》,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7%,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01-10
会上,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