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大网2012-10-25
十三、在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城市固体废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